公积金是股东权益的重要内容,包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两部分。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分为以下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的有以下三条:
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5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5年期间来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