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
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包销
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承销团
对于一次发行量特别大的股票发行,一家承销机构往往不愿意单独承担发行风险,这时就会组织一个承销集团,由多家机构共同担任承销人,这样每一家承销机构单独承担的风险就减少了。
承销团的结构取决于发行规模、发行地区和上市地区的选择。当发行规模较小,且仅在一个国家发行、上市,那么仅选择该国家的一些承销商组成承销团就够了。当发行规模很大,并且在几个国家同时发行、上市时,那么就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多个承销团。
承销团的发起者为证券承销的主承销商,一般由实力雄厚的大型证券经营机构充当。
公开发行
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公开地发售证券。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包括个人投资者、法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等。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对公募发行都有严格的要求,如发行人要有较高的信用,并符合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经批准后方可发行。我国公司发行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条件。
私募发行
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例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人机构自己的员工(俗称“内部职工股”);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
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人,发行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费用。私募发行的不足之处是投资者数量有限,流通性较差,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目前,我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发行几乎全部采用私募方式进行。
平价发行
平价发行也称为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如某公司股票面额为1元,如果采用平价发行方式,那么该公司发行股票时的售价也是1元。由于股票上市后的交易价格通常要高于面额,因此绝大多数投资者都乐于认购。平价发行方式较为简单易行,但其主要缺陷是发行人筹集资金量较少。多在证券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最初发行股票时,就曾采用过,如1987年深圳发展银行发行股票时,每股面额为20元,发行价也为每股20元,即为平价发行。
溢价发行
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目前我国深、沪证券市场股票发行都是溢价发行。溢价发行可使公司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还可降低筹资成本。溢价发行又可分为时价发行和中间价发行两种方式。
时价发行也称市价发行,是指以同种或同类股票的流通价格为基准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公开发行通常采用这种形式。
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当一家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通常会根据同类公司(产业相同,经营状况相似)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表现来确定自己的发行价格;而当一家公司增发新股时,则会按已发行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水平来确定发行价格。
中间价发行是指以介于面额和时价之间的价格来发行股票。我国股份公司对老股东配股时,基本上都采用中间价发行。
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额打一定折扣后发行股票,折扣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发行公司的业绩和承销商的能力。如某种股票的面额为1元,如果发行公司与承销商之间达成的协议折扣率为5%,那么该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0.95元,目前,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很少有按折价发行股票的.
在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股票上市
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获得证券交易所审查批准后,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告书是发行人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一般来说,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注册登记后,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发行人在获得上市批准后,必须在股票挂牌交易日5日之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并将公告书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就公司本身及股票上市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和说明,以利于投资者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作出正确的买卖选择。
两地上市
两地上市就是指一家公司的股票同时在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对一家已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准备在另一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那么它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境外发行不同类型的股票,并将此种股票